政策速递|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


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

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园区、镇(街)工信部门,各企业:

 

    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》(粤工信融资函〔202414)的要求,现开展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入库对象及奖励标准

 

(一)对2023年“新升规”工业企业,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。

 

(二)2022年“新升规”工业企业在2023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%的给予奖励,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。

 

    奖励对象不包括 2018 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、新投产企业(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)、“转专业”企业(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),以及“跨地市”企业(省内 A 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 B 市),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。

 

 

二、入库时间及方式

 

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712400

 

企业登陆“企莞家”网站(http://im.dg.gov.cn)进行网上申报。

 

 

三、联系方式

 

(一)关于项目申报问题请联系:

 

受理科室: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;

地址: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;

联系人:黄小姐;

电话:22220103

 

(二)关于网上申报技术问题请联系:

 

联系人:詹先生、樊先生;

联系电话:22231601

咨询时间:工作日900-12001430-1730

 

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202466

 

 

 

扫一扫查看官方公告